1、 依据《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》(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)第四十条规定,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,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,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。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,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。此外,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,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,否则,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,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时,即进入无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,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,相应的对价是不一样的。 2、 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规定,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,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。 3、 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,应当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六条规定,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,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。 4、 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,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,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。 5、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,都应当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,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。 用人单位在依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时,应特别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终止或者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况。例如,女工“三期”期间、劳动者处于医疗期期间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满十五年且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况。 另外,如果双方在续订劳动合同时,通过平等协商一致,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约定作出修改,用人单位应当在续订的劳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。
天津劳务派遣|天津劳务外包|天津临时工|天津寒假工|天津暑假工|天津开发区劳务派遣公司|塘沽劳务派遣公司|天津人力资源外包|天津生产线外包分包 招聘人才 招聘网 招聘会 招聘信息 临时工 招聘操作工 学生代理 !欢迎有资源的社会工头、学生代理、各大院校组织前来报名。 联系人:孙姐 联系电话:13312189208 地址: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洞庭路 更多相关劳务派遣信息参看——http://www.haoyutonghr.com
|